为了躲避执行,一“老赖”使尽浑身解数,先是无中生有“借”款,败露后用缓兵之计脱身,并离婚转移财产……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11月2日,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明察秋毫反规避,扣划被执行人郭某为规避执行转移至其离婚妻子名下的银行存款10万余元,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心高气傲的郭某总想着要做大生意赚大钱,可经商能力有限,欠下的债务一天天增多,在借了乔某10万元后,一直未支付利息和本金,乔某多次讨要无果将其诉至宜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郭某承诺分期偿还,后郭某一直没有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财产申报表,并责令其在5日内履行偿还义务,期限已过,被执行人郭某依然未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执行法官再次来到郭某家里,发现其正在装修房子,就耐心对其做工作,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面对执行法官,郭某渐渐露出了无赖的一面,拒不交代近年挣来钱的去向,以花完了为理由搪塞,还说“反正我没钱还,装修的钱是我离婚妻出的,跟我没关系”,并谎言欺骗法官,承诺再给一周时间保证还清。之后,郭某长期离家躲避债务,玩起了“失踪”。
法院对被执行人郭某可供财产展开“四查”后均无果,但发现郭某有几个银行账户,账户余额只有几十元钱。对此执行法官毫不气馁,研究对策,不放弃任何一个小小的线索,认为被执行人郭某可能将财产进行转移或以他人名义在银行存款,于是决定扩大财产的清查范围,深入金融部门依法查询被执行人郭某的存款信息,并要求银行提供郭某近半年来银行帐户的存取款信息详单,终于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曾多次把自己帐户上的存款转至某一银行帐户。执行法官经进一步核查得知此账户正是郭某离婚妻名下,这让执行法官眼睛一亮,认定被执行人郭某隐瞒财产,转移存款,即不合情,又不合理,也不合法,其行为属规避执行,便立即快速运用反规避执行手段,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郭某为规避执行、转移至其离婚妻名下的银行存款连本带息共计10万余元。
原来,郭某和妻子离婚就是为了躲避一屁股债务。离婚后,郭某每个月会将钱打入离婚妻名下的银行卡里,原以为这样可以躲避法院的执行,没料到最后还是被执行法官查了出来。
被执行人郭某“机关算尽”,自以为把钱藏到离婚妻名下,自己可以“高枕无忧”,可以逃避法院执行,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过法官的火眼金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