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慌称能办公务员编制 男子因诈骗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8-11-19 09:09:31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一案,一审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金三万元。

    金安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与被害人王某系普通朋友关系。2017年4月份,朱某谎称认识某领导,能帮助王某儿子杨某从辅警转为正式干警,办理公务员编制,并为此事索要费用。王某信以为真并于2017年4月17日支付给朱某“办事费”,数额较大,朱某收钱后开始推诿,并假意帮助杨某办事。王某发现自己被骗后多次向朱某索要钱款。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被害人王某于2018年1月3日报案。

    2018年1月11日,朱某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所得赃款也已主动返还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金安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朱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被告人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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