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隐匿多时的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法人齐某,在肇源县法院与肇源县公安局密切配合,重拳出击下被成功抓获。一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100多万元的案件,在法院强大执行攻势下成功执结。
2013年4月25日,申请人王某兄弟与被申请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承包合同》,承包肇源县某产业园人工费五项。2015年1月12日,王某兄弟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后,按照结算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应给付人工费1,730,599元,在其支付了80万元后尚欠930,559元余款未付。王某兄弟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肇源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佳木斯某建筑公司应付各项费用合计100多万元。
判决生效以后,佳木斯某建筑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抗拒,对于所欠民工的血汗钱就是不给。王某兄弟的生活陷入了窘境,更无法向其他工人交代,无奈之下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但反馈却是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执行干警随即又先后三次奔赴佳木斯市进行调查,分别在佳木斯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冻结了被执行人三个银行账户,但其账户中均无存款。到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亦未查到任何房产。而此时,该公司经理齐某早已隐匿行踪,不知去向。
案件的执行过程陷入了僵局。
“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要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到位。”2018年7月,周兴佳院长在执行报告中批示。
7月13日,依据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拒不报告资产,肇源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到失信企业名单中。
同日,鉴于其法人经多次传唤隐匿行踪、拒不到庭,作出将齐某拘留15日的决定。
上述两项措施启动后,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向法院摆出了一副抗拒到底的架势。
10月24日,肇源法院作出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此时,迫于压力,该公司工作人员一度露面并承诺尽快履行义务,但随后又不知去向。
鉴于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照财产报告令报告财产,其法人齐某隐匿行踪、规避执行,同时经查该公司银行流水高达2,868万元,明显具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已涉嫌构成拒执罪。
肇源法院决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启动《肇源县人民法院、肇源县公安局关于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的工作意见》中规定的联合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予以惩戒。同日,向该公司发出了限制消费令。
法网恢恢,赖者难逃。在法院与公安机关密切合作,重拳出击之下,该公司法人齐某近日被成功抓获。面对强大的执行攻势,该公司在其法人被抓获当天立即履行了义务。
拿到100多万元的血汗钱,申请人王某感激不已,为肇源法院攻坚克难,维护申请人合法利益的执行作风竖起了大拇指。
为民司法绝不是一句空话。开展执行攻坚以来,肇源法院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打击惩戒有力度,执行反应有速度,保障民生有温度,让司法保障民生切实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的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