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人施工拒付款 司法拍卖挖掘机执结三案
发布时间:2018-11-22 14:27:29
近日,三位互不相识的挖掘机师傅齐聚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欢天喜地地领取各自标的款,并为该院执行工作点赞。
江某为包工头,经常承包一些工地平整的业务。因自己较忙没空开挖掘机且工期较紧,便以每小时150元的价格分别聘请汪某、李某、胡某操作挖掘机平整工地。工期结束后,江某拒不支付三人报酬8.3万元、0.5万元、1.9万元,三人分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江某应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江某久拖不付,三人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调查被执行人江某除拥有一台挖掘机外,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依法扣押了挖掘机并作出拍卖的裁定。该挖掘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经几轮竞价后以12.2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
于是,三位师傅成功领到了全部的劳动报酬。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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