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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老板被“限高” 主动履行避免因小失大

发布时间:2018-11-22 14:28:55


    “真是佩服法院的执行措施,今天带了现金过来支付,请尽快解除我的限高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致使无法乘坐高铁外出洽谈生意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致一件信用卡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从事红酒生意的廖某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消费1万元后竟“忘记”。经法院判决,廖某仍未还款,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时,被执行人廖某仍然以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拖延履行。因廖某有部分生意在外地进行,执行法官见状迅速将其限制高消费。近期,有一名外地客户向其表明想购买一批红酒的意向,并约其前往商谈,廖某便欲乘坐高铁,但在购票时发现自己被下达限制高消费令无法购买。抱着侥幸心理的廖某便用朋友的名义买了票,但在进站时被发现“人证票”不一致被拒绝进站,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廖某匆匆取了钱后便赶往法院,向法官表示:“几十万的生意大单,我可不想毁在区区一万元的欠款上。我马上还钱,请立即帮我解除限高令”。在将款项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上后,廖某再次表示,自己因生意往来经常来回奔走在多个城市,带着“限高令”的标签会给自己带来巨大不便,为了不影响工作和生活,必须摆脱失信被执行人的污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也依法解除了对廖某的限高令。

    随着执行措施的日益完善,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效果会愈加明显,司法执行措施的震慑力将会让“老赖”们越来越无处可逃。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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