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明失信“后遗症”公司履行30万劳动报酬
发布时间:2018-11-23 09:54:19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系列拖欠员工工资的执行案件,为9名员工要回了30万元工资,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峡江县某建筑公司拖欠9名员工的劳动报酬。经劳动仲裁后,峡江县某建筑公司不服起诉至本院,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公司支付员工30万元的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峡江县某建筑公司逾期未履行,9名员工迫于生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于立案当日就向被执行人峡江县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而峡江县某建筑公司一直未申报财产且拖延履行。基于上述情况,执行法官迅速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严正告知曾某如再不履行义务,限制高消费令、纳入失信人名单等措施必然影响公司运营,而且严重时其将承担刑事责任。曾某听后不仅担心“黑名单”影响银行贷款,而且惧怕承担刑事责任,故当即承诺三天之内付清欠款。三天之后,9名员工告知工资已顺利发放。至此,该系列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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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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